為協助資通安全責任等級 A、B、C 級公務機關(構)符合「資通安全管理法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」有關資通安全職能評量證書之要求,辦理行政院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委託之資安職能訓練課程。
依資安職能訓練機構經費補助辦法規定第四條補助基準:學員必須完成資安職能訓練,且同科目同班次出席率需達五分之四以上
1.資通安全概論第1班:112年4月9日、4月16日、4月22日;
2.資安健診:112年4月9日、4月16日
3.資通安全概論第2班:112年4月23日、4月30日、5月6日
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、原住民委員會及臺北醫學大學附屬醫院等所屬員工
課程連絡:梁燕妮 (02)2736-1661分機8609